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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户口+学籍均属于片内(俗称“两对口”) 2.房证问题比较复杂。具体如下:媳妇大伯家住在军分区家属楼(片内),户口也在。我们结婚后,因为我是集体户口,所以孩子跟母亲下了户口。后来,为了方便照顾老人,我们购买了老人同单元住房(私下协议购房),由于军分区家属楼只有集体房产证,没有分给户,购房原始协议也不能更改,所以只能私下签协议。户口也就没有下到新购房产。但现在孩子需要上学,实在不清楚我们这到底能不能属于“三对口”,不属于孩子又该去哪?我们又该去哪个部门询问登记?盼复!!!

答复内容

根据适龄少年户籍、家庭住房及毕业小学情况,按照“户籍、房产、小学三者一致优先”原则,按学位情况顺序录取:1. 户籍、房产和毕业小学“三对口”。2. 户籍和房产“两对口”。3. 户籍、小学“两对口”和房产、小学“两对口”。4. 户籍、房产或毕业小学“一对口”。5.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以上户籍、房产、毕业小学“对口”是指:小学毕业生户籍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或母户口至少一方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主与户主一致(或系夫妻关系),拥有100%住宅产权,多子女共同居住三代及以上家庭的适龄儿童其父母需提供无房证明,户籍和房产均在初中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学生毕业小学在初中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

答复单位:市教育局

答复时间:2023-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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