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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对于国资国企改革全局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明确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和基本分类,是新时代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逻辑起点和重要前提,并将有力推动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深入融合,促进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如何持续坚持分类改革方向,处理好国企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的关系,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成为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根据国有资本的功能定位和使命目标,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发展需要,我国将国有企业划分为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并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以及主业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的公益类国有企业三个类别。目前,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和子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已经全面完成,各地结合实际基本完成。通过界定功能、划分类别,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提高了国有企业改革的针对性、监管的有效性、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范围更加聚焦。

然而,在国有企业分类改革的探索过程中,仍存在分类标准边界和细化方案确定难,根据分类改革原则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构建国有资产监管模式、完善国有企业现代治理机制探索难,在分类改革思路基础上系统集成、统筹推进改革工作难等问题。对此,要瞄准重点难点,多措并举精准施策,适应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新形势,积极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新规则,从而探索实现更加精细化精准化的监管,依据分类加快形成差异化的发展路径,充分调动国企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一,对于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强化利润导向、保值增值功能,着重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积极稳妥推进充分竞争行业商业类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导各类战略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探索对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市场化差异管控,鼓励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加快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灵活开展股权激励、分红激励、超额利润分享、虚拟股权、跟投等中长期激励,激发企业活力和效率。在承担临时性的非商业任务、公共职能时,要有清晰的业务和财务边界。

第二,对于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严格分离所承担的特定功能与商业功能,分类核算、分类治理。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同时积极推进股权多元化改革。加大国有资本投入,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布局涉及重大国家战略的行业领域和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明确业务目录、确定分类核算方法,对不同类别业务分类核算收入和成本。对于自然垄断行业,逐步放开竞争性业务,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按照国际通行规则规范补偿机制,建立健全规范透明、稳定可靠的公益性业务补偿机制,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这类国有企业采取行为例外模式,即非商业性、非营利性行为不适用于相关国企条款。

第三,对于主业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的公益类国有企业,要重视成本控制、弱化利润考核,进一步明确其非营利性、履行社会责任的功能。采取国有独资形式,具备条件的可以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学习先进商业类国有企业改革经验,健全市场化机制。着眼于考核成本控制、产品服务质量、营运效率和保障能力等情况,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在国有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将公益类国有企业纳入相关国企条款例外适用的范围,适当情形下国家可以对其予以相应的补贴等扶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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